关于加强生猪瘦肉精检测确保 肉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汇报
时间:2006-10-09
接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确保节日市场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和省经贸委《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落实瘦肉精检测制度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作了认真的贯彻,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发文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我局对商务部和省经贸局两个紧急通知,都迅速转发到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食品公司、生猪中心屠宰场,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肉品质量安全检测,要以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为契机,认真落实检测人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检测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失责追究制度。二是各县(市)区中心屠宰场必须坚持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要扩大检测采样面,提高采样密度,加强对重点调猪地区的检测,要严格按照瘦肉精检测规定和检测人员工作守则,做好检测台帐登记,检测结果及时上网公示。对检出不合格的生猪,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屠宰上市。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所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查处菜市场、超市无证照“白板肉”及来历不明的肉品上市,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宣传报道,消除群众疑虑。10月16日含瘦肉精猪肉毒倒上海数百人见报后,我局蔬副处负责人立即带领市畜禽屠宰管理所和市菜篮子质量安全巡查队人员,对市区生猪屠宰场和菜市场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屠宰场认真执行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各菜市场鲜肉均凭定点屠宰场上市凭证上柜销售,我市肉品质量完全有保障。我局将检查结果,迅速向市各新闻媒体发稿,并详述我局早在2002年7月就建立市肉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刚开始检测头两个月,外省调入我市的生猪瘦肉精检出率较高,当即采取对生猪经营户实行告诫,对调出产区进行封杀等措施,从而使进甬含瘦肉精生猪明显减少,至当年年底,瘦肉精检出率已降至2-3%之间。同时,我局专门制定了《生猪屠宰场瘦肉精检测暂行规定》、《肉食品检测室规则》和《检测人员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肉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责任。从2003年起,我局又帮助指导各县(市)区中心屠宰场建立瘦肉精检测室,培训检测人员,检测结果在《宁波菜篮子》网上公示,并实现全市联网。由于实施严格的检测,外地产区不敢将含瘦肉精猪进宁波市,瘦肉精检出率逐年下降,至今,全市8个中心屠宰场“瘦肉精”检出率已降至0.5%以下。9月18日,市级四家报纸都在头版刊登我局提供的报道,消除对瘦肉精的疑虑,生猪交易和市场肉品消费没有受到影响。 三、加强市场检查,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国庆前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局蔬副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同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贸易局同志,对市区屠宰场和菜市场肉品安全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屠宰场的瘦肉精检测和菜市场的准入管理、索证索票都比较规范,节日期间生猪交易和肉品销售旺盛。10月1日至7日,宁波市区批发交易生猪16431头,日均2347头,比去年同期增长9.19%。节日期间,市区最大的宁波方兴食品公司屠宰场检测宰前生猪342批次,未检出瘦肉精阳性的生猪。象山县对每日屠宰100头以上生猪的屠宰场,抽检率从2%提高到3%,并会同农业执法部门,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 、兽药零售店的检查,严禁使用、销售瘦肉精,均未发现违规现象。